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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中時電子報

衛福部台北醫院於2018年8月13日凌晨傳出火警,造成9死16輕重傷慘劇,而過去養護中心惡火頻傳,經統計7年下來共有36人命喪火窟,195人輕重傷,不禁讓人擔憂起養護中心的居住安全。

故才會有現今設備設置標準第17條第三項之規定水道連結型撒水設備之相關規定

依據: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之相關規定第17條第三項規定

定義:為控制火災、降低火場溫度及阻隔濃煙,而利用場所內自來水系統連結水箱、增壓給水裝置、撒水配管、水道連結型撒水頭之簡易撒水滅火設備

適用範圍:供甲類場所第六目(樓地板面績<1000m2)如下:

  • 榮譽國民之家
  •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(限機構住宿式、社區式之建議物使用類組非屬h-2之日間昌顧、團體家屋、小規模多機)
  • 老人福利機構(限長期照護型、養護型、失智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、安養機構)
  • 護理機構(限一般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)
  •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(限照顧植物人、失智症、重癱、長期臥床或身心功能退化者)

 

退而談之,福利機構場所於硬體方面,應落實建置火警探測器,所有空間都應該有此配置,才能在三更半夜發生火災時,及時把人叫醒、把握救命時機,同時也應保持逃生路線暢通、嚴格控管易燃物、雜物、酒精類等可能火源,才能避免憾事發生。

水道連結型撒水設備